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消費新聞】含有可能致癌物的嬌生嬰兒洗髮精在台合法販售中

這不是廣告時間,但請你耐心看完以下的廣告。



如果你被廣告中孩子歡樂無邪的影像深深打動的話,那你一定要知道以下的訊息;上週在美國有超過40個以上的環保、健康照顧組織及家長團體,聯名致函給美國嬌生公司,要求這家國際知名的衛生醫藥醫療用品公司,移除嬰兒洗髮精及其他產品中兩種疑似致癌化學物質;也就是二氧陸圜(1,4-dioxane)及甲醛。

這則新聞也在台灣時間5月26日上午由中央社引用美聯社報導發出,部分網路新聞也接連刊載,而同日下午中央社卻也發出另一個新聞稿,內容引用台灣嬌生總經理的聲明,強調今年三月份衛生署已行文公布嬌生產品的甲醛含量符合衛生署規定,二氧陸圜含量極微,為溶出的自然殘留量,不致對健康有危害。

事件發展至此,表面看來似乎應該落幕了,但事實上,台灣媒體卻漏報了部分的事實,因為根據美國一重要綠色媒體的報導,此次美國這些非營利組織向美國嬌生公司抗議的事件,儘管美國嬌生公司一樣宣稱甲醛與二氧陸圜含量屬安全範圍,但這些團體依舊質疑這兩項化學物質含量既然安全,但為何不標示在產品成分上?且何以在全面禁止化妝品含有甲醛的日本,嬌生公司卻可以製造出不含甲醛的產品?

今年的三月份,嬌生產品在台灣也被質疑含有甲醛等化學物質,部分的店家並先行下架,但在一番波折後,衛生署發表的檢驗結果新聞稿竟然公佈該產品甲醛含量符合衛生署公告之安全限量標準;至於1,4-二氧六圜之濃度在0.04ppm以下,尚不致有健康危害風險,亦即:目前架上產品均屬於安全,消費者可安心使用。

關於政府背書的安全,台灣的消費者究竟該選擇相信?還是該用消費者的力量,爭取零危害的商品保障權利,拒買可能含有致癌物的商品呢?我想,答案應該是非常清楚的!


消保團體要求嬌生移除產品中部分疑似致癌物


美國「化妝品安全運動」(Campaign for Safe Cosmetics)今天致函嬌生公司,要求這家國際知名的衛生醫藥醫療用品公司,移除嬰兒洗髮精及其他產品中兩種疑似致癌化學物質。


「化妝品安全運動」是結合衛生、環保以及消費者權益等多個團體的組織,它們致函給嬌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執行長威爾登(William Weldon),要求嬌生公司在8月底以前重新配方其個人保養用品,使其不含二氧陸圜(1,4-dioxane),以及任何會釋放甲醛的防腐劑。


遭到質疑的化學物質是二氧陸圜以及由15號四級銨鹽陽離子(Quaternium-15)所釋放的甲醛。二氧陸圜是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15號四級銨鹽陽離子則有殺菌作用。


根據美國環境保護署的資料,二氧陸圜和甲醛都是可能致癌物質,甲醛也會刺激皮膚、眼睛和影響呼吸。


嬌生公司發言人普賴斯(Bill Price)表示,化妝品安全運動所注意到的某些微量化合物,是由促成殺菌效果,讓嬰兒更舒適與安全的製程中所產生,全球許多主管機構都認為這種微量程度是安全的。(資料來源 :中央社新澤西州翠登25日美聯電 9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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