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1年,是世界對管制環境荷爾蒙-”雙酚A”(bisphenol A,縮寫為BPA)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從3月1日起,歐盟禁止成員國業者製造含BPA的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縮寫為PC,通常標示為七號塑膠)材質的嬰兒奶瓶,並從2011年6月1日起,禁止歐盟成員國境內販售及進口含任何BPA的奶瓶。
歐美各國許多環保與公衛團體,早已積極催生限制使用雙酚A的法律,除加拿大是第一個立法禁止使用雙酚A製造嬰兒奶瓶的國家,在美國有六州(Connecticut, Maryland, Minnesota, Washington, Wisconsin, and Vermont)也立法跟進,紐約州則有三個郡以及芝加哥市也。而丹麥在去年,更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立法禁止使用雙酚A的國家,歐盟成員國當中,法國和丹麥在此之前也已禁售含BPA嬰兒奶瓶。
在台灣,其實主婦聯盟和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環保團體,老早就呼籲大家不要再使用含有雙酚A的奶瓶及容器,而環保署在前年雖將雙酚A列為第四類毒化物,並在去年7月22日「…已將受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為高風險化學物質之12種毒理及毒理及環境流布資料明確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預告為毒性化學物質…」,然而目前雖有列管規範,但離禁止製造、販售的嚴格控管,卻還有一大段的距離。
在此,我們一直不斷提醒大家關於雙酚A的危險,並儘量避免再度使用,但對於台灣消費者來說,儘管政府已宣告它為毒性化學物質,但目前為止,在政府沒有進一步積極作為的情況下,大家依舊暴露在會可能買到、用到含雙酚A容器(當然包括嬰兒奶瓶)的環境中。除了期待政府,是不是可以讓自己多些自我保護的綠常識呢?
<雙酚A(BPA)小常識>
雙酚A(bisphenol A,縮寫為BPA),也被稱為酚甲烷,它是一種已知的內分泌干擾素或環境荷爾蒙。它經常會被使用在許多與大家密切相關的生活用品上,特別是塑膠嬰兒奶瓶、軟鴨嘴漏水杯、微波爐用塑膠餐具、塑膠餐具、可循環使用的塑膠運動水瓶、塑膠容器、食品罐頭、鋁製容器的塗層、印表機、影印機墨水、熱感應紙(傳真紙、收據…)及牙醫使用的牙溝隙充填物…等。
目前已經有相當多研究已經證實,即使只是攝取低劑量的雙酚A,還是會導致癌症(乳腺癌、前列腺癌)、行為異常、糖尿病、心臟病、不孕、生殖系統病變、肥胖…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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